当前位置:中国伊春 > 服务 > 个人办事 > 交通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

发布日期:2015.08.10 来源:市公安局

【事项名称】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

【设定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申请条件】

    1、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且符合允许驾驶原准驾车型的年龄条件、身体条件;

    2、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且符合允许驾驶原准驾车型的年龄条件、身体条件的;

    3、不具有记满12分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

【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身体条件证明》;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一寸白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办理地点】

    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西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

【办理时间】

    1工作日完结。

【联系电话】

    0458-3644345

【办理流程】

    1、审核申请受理;

    2、科目一考试预约;

    3、科目一考试;

    4、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收费标准】

    驾驶证工本费收取10/证。

【收费依据】

    经市政府、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批准的公安交通安全管理收费标准。

【表格下载】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xls(恢复驾驶资格考试)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xls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