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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备用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31 来源:365备用办公室
 

伊政办规〔2017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省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伊春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365备用办公室

                                                2017712

 

伊春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推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扩张和质量提升,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依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2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坚持以振兴实体经济为基石,深化创新驱动,培育壮大新动能,激发内生动力”和省政府第八十一次常务会议“要迅速系统组织开展‘保规上’行动计划”的要求,深入实施产业兴市发展战略,多层次推动,多角度发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增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努力实现工业经济规模、效益同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每个县区年内新增1户规上企业”的工作部署,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30户以上,其中:到2017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力争达到104户以上;到2018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力争达到116户以上;到2019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力争达到130户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帮扶现有规模以上困难企业“保一批”。重点监测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处于临规边缘的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别是对新增停产半停产企业,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难题,支持企业复产复工,力争保留规上。

(二)推动工业项目投产达产“增一批”。全面跟踪工业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促其早日建成投产;对近几年建成未投产、投产未达产的工业项目,要积极引导企业抓住市场回暖机遇,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投产、达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早日投产达产,尽快新增入规。

(三)培育中小企业发展“长一批”。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专项行动,重点瞄准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5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主业清晰、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工业企业和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中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左右,且拥有核心技术、成长性好的工业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促其成长入规。

(四)支持新近退规企业“返一批”。分类梳理近两年退出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企业,对市场需求回暖且生产经营好转的企业支持其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重新入规;对经营困难的企业引导其通过产品转型、兼并重组等方式,激活存量,形成新的增量,重返入规。

(五)筛查疑似漏统工业企业“补一批”。按照省工信委筛查出的疑似漏统企业名单,逐户核实,及时将达标企业补充入规。

(六)梳理非工业领域工业产能“调一批”。开展一产、三产等领域中工业产能界别工作,对近几年持续发展且工业收入大于非工业收入的企业,抓紧认定调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对工业收入小于非工业收入的企业,通过主辅剥离、靠大联强等方式,整合离散工业产能,生成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规上工业企业发展,切实把培育规上企业摆上日程,明确专人负责推进。围绕“六个一批”,结合近三年退出的和临规企业库中的工业企业,开展调查摸底,逐户排查分析临规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全力推进临规企业培育工作,逐月逐户上报相关情况。

(二)实行临规企业精准培育。建立临规企业库,做好动态监测,实现精准培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依法规范企业行为,引导和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符合纳入规模以上统计条件的企业,应当依法申报入规,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数据和信息。充分发挥税务、财政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坚决纠正符合规上标准因避税而不入统企业的不正当行为。

(三)优化临规企业融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优先运用信用贷款、贷款展期等方式为信誉好、还款能力强的临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充分利用工业企业贷款周转金,优先满足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好但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临规企业解决流动贷款续贷应急需求。发挥政府工业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作用,在符合助保金贷款申请使用条件下,对临规企业优先发放助保金贷款。

(四)强化临规企业生产要素综合服务。依托企业服务公共平台,征集社会优质服务资源,为临规企业提供创新创业、技术质量、管理咨询、法律法规、人才培训、市场开拓和投融资等服务。加大产需对接服务力度,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企业与重点建设项目对接,扩大本地市场需求;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有效目标市场推介活动;引导鼓励临规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等新型流通业态,拓展销售空间。

(五)推动产业项目生成新建入规企业。围绕银企对接、供需衔接、要素保障、行政协调等方面帮助解决项目建设的实际问题,推动在建项目尽快建成、建成项目抓紧投产、投产项目早日达产达效,生成新建入规工业企业。

(六)开辟临规企业入统绿色通道。各地要组织业务骨干,为申报企业提供专项指导服务。前置要件出具部门要开辟临规企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达标企业方便快捷入规。

(七)加大临规企业政策支持。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项措施》,鼓励和支持临规企业扩大生产和销售规模,对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省政府将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积极落实国家电力直接交易政策,优先支持符合交易条件的临规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对新入规的企业在其他相关政策上给予优先支持。

(八)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市政府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市政府统筹部署,各地负总责,市工信、统计部门业务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将定期组织召开全市工业经济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工业经济发展和工业企业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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