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伊春市委宣传部伊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365备用新闻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务公开办与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联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2 来源:政务公开办

                伊政公开办发〔20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厂、公司,市属、省属、中属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同意,现将《伊春市政务公开办与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联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00年九月十日

 

 

          伊春市政务公开办与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联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

 

为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加强政务公开办与新闻宣传部门之间的联系,合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建立市政务公开办与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联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

一、协调范围

协调涉及政务公开宣传、新闻发布等方面的问题。

二、协调内容

(一)加强三个部门之间以及与各新闻单位之间在政务公开宣传、新闻发布等方面的沟通。

(二)研究制定涉及政务公开宣传、新闻发布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或工作意见。

(三)协商审核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拟发布的重要、敏感的政府信息。

(四)协商审核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拟下发的涉及政务公开宣传、新闻发布等方面的文件。

(五)协调解决各单位在政务公开宣传、新闻发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协商更正个别媒体发布的失实信息,回应社会流传的虚假信息,及时、主动地通过新闻发布会、电视媒体、网络等载体予以澄清,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协调方式

(一)定期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时、有效地解决政务公开宣传、新闻发布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二)建立市政务公开办与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初由市政务公开办召集召开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传达有关会议精神,通报上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新闻发布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遇有亟需解决的问题,随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备案,并发至有关单位。

(三)经常交流外地在政务公开宣传、新闻发布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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