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24 来源:市政务公开办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由365备用办公室综合各县(市)区(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411起到1231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365备用门户网站(http://www.czsfkj.com/)下载。

一、概述

2014年,全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429号),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政府2014年绩效管理工程,强力加以推进。先后印发了《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表》、《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决策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分解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推进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在已制定的24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又制定了《伊春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伊春市重要政府信息发布舆情跟踪制度》和《伊春市重要政府信息发布深入解读工作预案》,密切关注和跟踪重要政府信息发布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基础建设。市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9次,及时发布生态旅游、森林产品、体育运动、诚信“红黑名单”等方面重要信息,主动公开重大活动情况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有效发挥网络、电视、广播与公众沟通栏目的作用,《在线访谈》、《解读与访谈》和《行风热线》栏目分别举办了5期、48期和35期,参与群众达2200多人次,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20多个。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增强公开的及时性、互动性和实效性。市物价监管局、科技局、旅游局等18个部门和单位建立了政务微博或微信平台,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各类政务信息。对各县(市)、区(局)官方微博进行统一整合,建立了伊春官方微博发布厅。

(二)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黑政办发〔20142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开设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5个子栏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市法制办、编办等相关部门对55个部门(单位)的450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审核,保留283项、取消66项、下放32项、暂停实施21项、转变管理方式31项,并通过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加强审批事项办理的过程和结果公开,努力实现阳光审批。市行政资源中心审批服务办件13. 5万件,按时办结率和群众评价满意率均达99%。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坚持执行行政处罚结果定期公开制度,市、县(区)两级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和单位按行业规定定期向社会或行政相对人公开处罚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科技局、工商局、质监局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对查处的案件依法通过部门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推进市政府预算公开,通过市政府网站依法依规公开了《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表》、《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市对区(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等信息,将政府预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科目的项级科目,对各区的转移支付资金均细化到具体项目。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将部门预算收支表细化到支出功能科目的项级科目。市本级99个市直部门预算单位全部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收支表》。

2)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印发了《关于做好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统一制作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市政府公开了《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表》。全市70个政府部门和单位、26个预算单列的部门所属单位全部通过本部门网站和市政府网站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并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细分为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推进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市审计局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在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及时公开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提升了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1)做好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在局网站设立了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土地登记、招拍挂信息、土地出让结果、划拨土地结果、矿业权转让公示等栏目,公开建设用地审批等信息70余条,方便了公众查询。市农委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将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全面上网,在伊农网公开农村土地承包流转信息6条。

2)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市住建局通过局网站及时公开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和房屋征收决定等相关信息。

2)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市住建局公开了2014年棚改计划表、项目清单及完成情况,以及公租房的年度建设计划、项目清单及完成情况。

4)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出台了《伊春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印发了《伊春市市级2014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公开了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

5)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住建局将所有能够公开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在网上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机构设置、人员分工和项目审批流程、办事程序、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为公民和项目单位提供最新的信息查询服务。

  4、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市物价监管局通过局网站及时公开新增和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收费项目。对2014年涉及农产品成本数据的大豆、水稻、玉米、生猪等直报数据以及物业成本和市内3家电厂供热成本价格信息通过局网站全面公开,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公交票价等重要价格进行批复并进行网上公开。在局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处罚结果公开专栏,每月将价格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逐步扩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范围,市卫生计生委、科技局、文广新局分别通过本局网站对其所属医院、卫生监督所、中心血站、科技情报所、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物管理站、文化市场管理处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3)深化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伊春职业学院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严格实行阳光招生,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和报考咨询等信息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开,公布招生相关信息28条。

4)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市科技局制定了《伊春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项目鉴定(验收)工作管理制度》和《伊春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在局网站公开了2014年市级重点科技项目计划和申报2015年伊春市重点科技计划及资金安排计划。

5)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市卫生计生委积极做好医疗服务定价目录、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公开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定价目录和收费目录。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公开,尤其是医疗服务、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及其在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中的报销比例、报销政策和补偿流程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印发了《伊春市职业介绍补贴管理办法》、《伊春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实施细则》和《伊春市职业培训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各项政策的申领条件、程序公开透明。通过市人社局“网上求职招聘中心”和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发布求职和用工信息,发布各类招聘信息1500多条,提供就业岗位3000多个。

7)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公开,对低保信息实行社区、社会救助大厅、市民政信息网站三级公示。通过市民政信息网站及时公开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做到阳光低保。

5、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1)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开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发布《年度伊春市环境状况公报》,每天发布一次“伊春市空气质量日报”。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全过程公开,全文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通过网站公示建设项目19个、环境保护验收项目14个。及时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发布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119条。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及时发布13季度全市5家废水、9家废气、4家污水处理厂及1家重金属重点源企业的生产状况、监测项目、达标及超标情况等信息。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全面公开,对8个辐射项目在公示区全面进行了的环评及验收公示。

2)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市安监局对3起一般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信息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局网站专栏及时公开。对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在局网站专栏公开处罚案件12起、处罚信息12条。

3)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市国资监管办对市属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财务预算、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开。

4)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以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28条,提高了监管工作透明度。制定了《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和《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5)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市政府建立了“诚信网站”,市诚信办依法公开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对失信企业和个人进行曝光。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1、通过市政府及部门网站和各县(市)区(局)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通过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及各县(市)区(局)政府信息查阅点公开;3、通过市行政资源中心、各专项服务大厅及各县(市)区(局)便民服务中心公开;4、通过政务公开栏、电视、广播、《伊春日报》、《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电子大屏幕、触摸屏公开;5、通过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伊春电视台《解读与访谈》、伊春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等节目及县(市)区局专项节目公开;6、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073条,其中,市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120条,县(市)区(局)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385条,市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服务信息5568。市县两级政府信息查阅点共接待群众2758人,其中,市本级政府信息查阅点接待812人,县(市)区局政府信息查阅点接待1946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受理公众意见25件,全部予以答复,反映人满意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2件,其中,市本级政府受理公开10件,县(市)区局受理2件,均按依申请公开程序进行处理,申请人满意率达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等情况

为方便公众,2014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继续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市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不足,工作面貌改观不大,公开信息不及时、不全面的现象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二是信息公开平台有待优化和拓展。政务微博微信等公开平台建设缺乏统一性、全局性,需要统一整合,优化资源。

2015年,我市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目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通过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网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信息公开目录更加科学规范、便捷利民,发挥好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三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采用数字、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使政府信息更加直观、易查;采取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打造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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