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伊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31 来源:市政务公开办

  

2009年,伊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全市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2009年黑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部门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160余条;各县(市)区局及其部门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00余条;市属、省属、中属有关单位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00余条。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5份,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这些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都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所以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没有收取费用和减免情况。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从强化领导入手,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要求,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重新调整了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并将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高配为正处级。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全部建立了政务公开组织机构,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印发了《伊春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教材,举办了两次由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建设培训,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对全市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页进行了两次改版升级,使网站网页界面更加友好、科学。对《伊春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伊春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各地、各单位、各部门的《指南》和《目录》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充实了目录内容。三是实行目标管理。为充分体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从去年开始,将21个县(市)区局、57个市政府部门、24个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各地、各单位也普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通过实行目标管理,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市工作中的地位,引起了全市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度重视,调动了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四是高质量地完成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按照清理行政权力的要求,对47个行政权力比较复杂的部门和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二次清理,取消了普通高中毕业证验印等3项收费项目,调整了珠算鉴定等5项收费标准及依据,进而简化了行政审批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五是积极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权标准细化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52个具有行政处罚的部门和单位开展了行政处罚自由裁权标准细化工作,依法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二)从规范完善入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并实施了行政决策听政、预先审核、保密审查、预公开、重大决策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反馈、投诉、社会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备案、工作联系等14项制度,为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还制定了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制度,营造了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铁力市呼兰河大桥发生垮塌,事故当天市政府就在铁力市召开了铁力西大桥压塌事故新闻发布会,及时向市民公布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7场,发布政府信息45条。二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在公开内容上,各单位、各部门主动将本单位、本部门的概况信息、行政职能、行政权力、行政执法、行政决策、行政服务、政策法规、重大事项、工作动态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最敏感、最容易引发产生腐败的热点问题向社会公开,基本做到了应主动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在公开形式上,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便民利民的原则,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在完善公开栏、公示板等传统公开形式的同时,积极建立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不断加强网站和网页建设。各县(市)区局都建立了门户网站,并在网站上建立了“政务公开”专栏;85%的部门和单位建立了门户网站,没有建立门户网站的部门和单位也都在“中国伊春”门户网站上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网页。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已经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公众可以在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速度获取所需信息。市物价局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做到“二有三挂四上墙”,即有举报箱、有举报电话;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机构一览表上墙、办事程序上墙、办事依据上墙、收费标准上墙。在全市社区设立了195块阳光收费公示版,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居民了解和掌握涉民收费价格;市疾控中心将医疗卫生服务收费标准,药品、器械招投标,药品价格全部公示上墙,使办事人员一目了然;铁力市大力实行网上公开,市民可以在网站上查询1000多条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总信息量达8万多条。三是积极推进办事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和应向社会、向群众公开的重大事项内容,以及部门和单位的职能职责、重大决策、政策规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内容全部公开,基本做到了群众满意。为真正体现便民、利民、为民,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将供水、供热的报修、维修电话,收费价格,收费规范,公交车路线、票价,服务章程等全部在“中国伊春”网站和局网站上公开;为便于办事人员了解行业政策,方便群众办事,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和单位印制了服务指南、办事指南、纳税服务手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在办事窗口向公众免费赠阅。四是搭建依申请公开平台。按照依申请公开要求,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和书面办理程序,在县(市)区局、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网站搭建了依申请公开平台,实行依申请告知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对公众根据自身生产、生活需要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填写《政府信息告知书》,及时给予答复,对不能全部公开、申请信息不明确、政府信息不存在或不属于本级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分别以告知书的形式给予回复,依法满足了公众的个体需求。

(三)从优化载体入手,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手段

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创新,以更加贴近群众、更加灵活便捷、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创办了“中国伊春”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专栏。何忠海、马建路、王志山等7位市政府领导先后做客《在线访谈》,与广大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实现了政府与网民的多维度互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轰动效应;开通了新闻类谈话节目《解读与访谈》,邀请有关嘉宾走进演播室,就广大市民关心、关注的全市重要工作和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焦点话题,进行深入的讨论、交流和解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社保局、市地税局、市电业局等单位积极创造条件,使用电子触摸屏,方便了公众查阅信息。二是加强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积极致力于打造主动公开另一平台,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设立了市级政府信息查阅点,在21个县(市)区局设立了区级政府信息查阅点,并建立了政府信息报送制度,保证了查阅点所需政府信息的供应。

(四)从宣传示范入手,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

一是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认知度和参与度不高的问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对贯彻实施《条例》和《规定》的重要意义、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等进行大力宣传,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贯彻执行《条例》和《规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为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活动,在《伊春日报》刊发了6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知识问答》,为《条例》和《规定》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积极培育和选树政务公开示范点。注意总结各地、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典型,以点带面,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按照基础设施较好、联系群众较多、部门形象过硬、自身条件成熟的原则,在市政府委办局、公共企事业单位、垂直管理机构和县(市)区局每个层面都培育和选树了政务公开示范点,命名了市物价局、市疾控中心等18个单位为市级政务公开示范单位,较好地发挥了示范点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通过抓示范、树典型学先进,推动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五)从监督检查入手,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力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基本形成了以内部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为主体的监督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市政务公开办与市监察局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式、新方法,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注重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全市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企业代表、农民代表等社会各界聘请了300多名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监督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公安交警执法等涉及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实施有力监督。同时,采取设立办事公开监督电话、监督窗口和监督信箱,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社会评议活动等形式,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市规划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等部门从社会聘请监督员,对城市规划、供水、公交、燃气、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实施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加强督促检查。为全面掌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各地、各单位、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去年8月份,市政务公开办和市监察局组成2个联合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上网查看、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和深入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全市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并将检查报告呈报市政府市长及各位副市长、副管局长、秘书长,市长王爱文作出重要批示:“此报告不错,各位政府班子成员传阅。请公开办、监察局再搞几个单位试点,增加一批公开项目。”通过督促检查,摸清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状况,找出了制约政务公开发展的症结,及时发现并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年来,伊春市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与国家和省的要求,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一是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二是工作开展不够均衡,县区、部门和单位之间差距较大;三是一些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不到位,公开细节不够规范;四是一些单位领导不注重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和监督力度不大;五是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大,还存在死面死角。这些问题应该在下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年工作安排

201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化和提高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加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优化公开载体,强力推进并规范办事公开,加强依申请公开推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要实现“四个突破”:

一是在完善公开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加强机构建设,鼓励并支持各县(市)区局设立政务公开常设机构,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各单位、部门设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完善考核、评议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建立政务公开办与组织、纪检监察、法制、新闻宣传等相关部门联合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各地、各单位要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新闻工作者、专家学者、律师以及社会各届群众代表组成的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队伍,同时通过设立监督电话、电子邮箱或召开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开通监督绿色通道。

二是在延伸公开内容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加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开力度,加强项目规划、立项公开,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加强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的公开工作。加大政府决策的公开力度。严格依法公开,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做到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加大教育、医疗卫生、城乡建设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大力推进教育系统“阳光收费”、“阳光招生”、“阳光分班”,认真落实卫生系统社会服务承诺制、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建立和完善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和分配公示制度。继续推进行政执法部门自由裁量权标准细化工作,对已经完成标准细化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重新审核,进一步细化标准,做到将行政执法的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部门网站等载体每月公开一次。

三是在创新公开形式上实现新突破。建好三个服务平台,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通医保金、社保金、低保金、住房公积金等在线查询系统,设置网络查询栏目,为群众提供网络查询服务。建立网上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将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的许可审批等服务项目和流程逐步纳入网上行政服务大厅进行管理。打造精品网上互动平台。继续办好新闻类谈话节目《解读与访谈》和网上政民互动《在线访谈》,增加节目频次,提高节目质量,扩大节目影响,不断总结经验,努力将《解读与访谈》和《在线访谈》打造成精品栏目。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步伐,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借助数字电视工程,建立“阳光政务频道”,进一步扩大公开覆盖面。

四是在公开重点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深化公开层次,拓展公开内涵,重点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以及涉及民生的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交通、供热、环保、房屋拆迁等领域的信息,重视行政执法结果等政务公开的关键部位、环节。以省级办事公开示范点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为龙头,突出抓好我市办事公开示范点工作,推进全市办事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伊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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