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资源林政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7-04-03 来源:市资源林政局
 

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落实《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伊政办〔201625号)的相关要求,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在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制度建设、推进五公开等方面不断加强工作力度,及时完成了我局承担的公开工作,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一)强化领导,确保公开工作有效落实。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情况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局重点工作之中,融入到科室的具体工作中。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务公开方案,加强了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五公开”工作,同时加强了公开信息保密工作,对政务公开内容严格审查,主管领导亲自把关,没有发生因公开引起的失密、泄密事件。

(二)以“五公开”为抓手,全面落实公开工作。将主动公开工作与“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相融合,与实际工作相对接,落实公开相关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1、推进执行公开。在局网站设立了工作动态栏目,及时将局各科室承担的重大工作的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公开,方便社会和群众了解工作执行情况;制定了《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在网站向社会公布;积极推行“阳光执法”,结合将执法情况进行公开的要求,将我市“森林资源专项治理百日行动”执法情况在网站进行了公开

2、推进管理公开。在局网站工作动态栏目的基础上,设立了通知公告专栏,将局重点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或者应告知的情况进行公开发布。同时结合实际,将重要政策、法律法规、财务预算、决算信息通过网站公开。要求制度性和政策性的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工作进度情况进行公开,一般性、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方便公众对我局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进一步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

3、推进服务公开。通过局网站公开办事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事宜。将办理事项、依据、程序、所需材料、收费标准、责任部门、联系电话、办理时限等通过网站进行公开。同时积极开展网上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率。

4、推进结果公开。及时通过网站公开我局重要工作开展情况,方便群众监督查阅。做好行政检查结果公开,将我局百日行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相关数据信息、2016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质量检查情况在局网站进行了公开。做好行政审批结果公开,在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的基础上,实现了审批结果网上公开。

(三)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在我局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办事指南、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多个栏目,以栏目的多样性满足公众知情权,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将保护宣传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形式。

()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对照《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表》(伊政公开办发〔20163号)内容,我局以“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情况为重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本着及时补齐、及时更新的原则,及时完善了相关工作。2016年我局积极落实“五公开”的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以我局行政公开方案为依托,有效开展了相关工作,落实了相关要求,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自检自查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开展政务公开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效果,机关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通过自检自查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的效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务公开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的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思路

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营造公开透明的工作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以“五公开”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将我局工作与“五公开”的要求进行有效衔接,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抓好重点科室、重点项目及关键部位的政务公开,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果,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政务公开要抓住涉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强化公开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确保不因公开发生泄密事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检查促进工作的有效落实,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接受公众的监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

   三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载体、形式、内容,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不断丰富工作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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