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4-12 来源:市畜牧兽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市政务公开办公室《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市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畜牧兽医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科(室),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局党组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亲自负责,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安排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局网站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备案、依申请公开等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抓好局域网站建设,在原有基础上,开通了畜牧管理、疫病防控等栏目,充分发挥了网站的公共服务、互动交流的作用。二是制作了政务公开揭示板悬挂上墙,并根据行政科室和事业站不同工作职能分别制作宣传板挂在各科(站)显要位置。三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我市畜牧业发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5条,同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每公开一条信息,都有领导审批和工作人员审核,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机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开展顺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机制和工作效率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科室公开信息的主动性有欠缺,没有真正将公开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职不专、兼职过多,影响工作的连续性。三是信息公开有效载体还需整合,让公开真正发挥权威性和服务性

2017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加快畜牧业发展为主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市畜牧兽医工作创造一个优质、和谐的新局面。

一是继续以《条例》的学习贯彻为主线,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切实将畜牧兽医政务公开工作做细、做实。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工作的要求,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的工作方案,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不断总结经验和借鉴他人更有效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

三是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开展网站信息报送工作评比,完善门户网站信息报送、考评机制。

 

                               2017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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